林淡还在病中,口味不佳,只喝了一碗白粥便罢手。
俊伟男子抬头看她,语带关心,“林掌柜,你可是身体不适?”
“我身体已经大好,只是有点乏,想去马车里躺会儿。你们吃吧,不用管我。”
男子仔细打量她,见她面色红润,眼眸清亮,的确不是病情加重的模样,这才放心了。坐在一旁的赵六和罗铁头连吃三碗面条才放缓进食的速度,虽然已有七分饱,却还是舀了一碗白粥清清肠胃。
白粥果然只是白粥,并没有特别的味道,吃进嘴里寡淡得很。两人顺势夹了一点腌菜拌入粥水,浅浅一啜,顿时惊为天人。这腌菜是用切碎的水芹做的,里面掺了苦酒、芝麻和茴香,口感爽脆酸咸,略显浓郁,但若配上淡甜的白粥,味道立刻就中正平和起来,且馨香扑鼻。慢腾腾地喝上一口,周身的毛孔似乎都顺畅了,胃囊更是无比服帖。
还有一道配粥的菜是豆豉蒸咸鱼,也不知林掌柜是用什么秘法烹制的,原本口感略硬的咸鱼被她蒸得又软又糯,丰富的汁水缓缓从肉里渗出来,与豆豉的香味混合在一起,令人垂涎三尺。不禁鱼肉软糯,连那鱼骨都是糯的,夹起来直接放进嘴里嚼,越嚼越有滋味。
咸鱼味浓,白粥味淡,咬一块咸鱼喝一点白粥,口里的食物既保有大米的香甜,又存有咸鱼的香咸,二者简直珠联璧合。
赵六和罗铁头一吃就停不下来,连喝了两大碗白粥才意犹未尽地抹嘴。看见他们疯狂抢食的举动,俊伟男子自然不会错过美食,看似优雅,实则飞快地舀了一碗粥,各种腌菜夹了大半,又把剩下的咸鱼全都干掉,吃完犹觉不足,将咸鱼的汤汁连同豆豉倒进一碗面条里,嗦得一干二净。
小竹早已看呆了,万没料到这三人一个比一个能吃,好在他们没答应留下押镖,否则定会把自家车队吃穷。
“娘的,这小日子过得也太舒坦了!”吃完早餐,赵六和罗铁头躺在一块大石头上揉肚子,神情很是餍足。
“歇会儿我们便出,争取后日赶到京城。”俊伟男子依旧站得笔直,劲瘦的腰腹平平坦坦,仿佛没吃过一般。
“好嘞。”两名壮汉刚满口答应,就见林掌柜的一名仆从拎着两只野兔和一只榛鸡从林子里跑出来,兴高采烈道,“掌柜,昨晚咱们设下的陷阱和网兜逮住几只野味,这下午餐有着落了。”
“逮着什么了?”林淡掀开帘子一看,顿时轻笑起来,“好,咱们中午就吃红烧兔肉和爆炒榛鸡。榛鸡肉质细腻,素有‘天上龙肉’的美称,无论用什么方法烹饪都美味无比。把榛鸡肉、仔姜、泡椒、酸菜分别剁碎,先后投入锅中爆炒,再汇入半碗清水炖煮片刻即可成菜。用此法炒制的榛鸡,口感鲜嫩,剁碎的骨头流出浓稠滑腻的骨髓,与酸辣的汤汁完全融合在一起,无需勾芡已十足入味,拌着白米饭吃,滋味再酣畅不过。”
伴随着林淡的叙述,刚吃饱饭没多久的众人又开始频频吞咽口水,恨不得时间快点过去,下一刻就到中午。
“把兔子和榛鸡关起来吧,咱们上路。”林淡看向三名壮汉,温声道,“三位大哥,咱们就此拜别,感谢你们一路上的关照。”
“林掌柜客气了。”赵六连忙把满嘴的口水吞下,笑容讪讪。
“告辞。”俊伟男子跨上马,略一拱手。
罗铁头脱掉靴子查看,似乎里面进了小石子,眼角余光却贼溜溜地盯着野兔和榛鸡,不知在打什么主意。
林淡屈膝拜别,这才缓缓去了。
罗铁头慢腾腾地穿上靴子,跨上骏马,状似忧虑地道,“头儿,要不咱们再护送林掌柜一程吧?前面密林遍布,地形险要,说不定会有土匪。她那些仆从均为南方人,身量矮小瘦弱,哪里护得住五大车的货物。”
“铁头说得对,林掌柜人挺好的,又是个弱女子,咱们反正已经完成任务,送她一程也无妨。”赵六连忙附和。
俊伟男子调转马头去看车队,片刻后拍板道,“那便跟上。”
三人扬鞭打马,飞快追上,并隔着车帘向林掌柜说明来意。林掌柜自是十分感激,小竹却瞪得眼珠子都快脱眶了。这三个饭桶莫不是看见他们逮住了野兔和榛鸡,又想来蹭饭吧?
没错,林淡这次回京的确是打算与严家菜馆别别苗头。输给严朗晴她没什么不甘,但这严家菜馆的前身却是林氏酒楼,是林宝田一手创立的,酒楼里的每一道招牌菜都是他的心血,临到头却被二房、三房和严家夺了去,天下有这么便宜的事吗?
严家不觉得亏心,继承了原主遗志的林淡却始终过不去那道坎。还是那句话,该她的,她得拿回来,不该她的,白送她也不要。
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要想与严家菜馆打擂台,林淡还是得去品尝一下他们的菜肴,看看口味如何。但她的五官这些年并未变多少,若是让二房、三房的人认出来,肯定会给她使坏,只能拜托那名俊伟男子去打包几个招牌菜,拿到别处去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