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谚,咱们和离吧!”说完,凌霄侧过脸,看着卫谚完美的侧脸。在朦胧月光的照射下,他的脸显得越的俊美迷人。
卫谚吃惊的转过头,看着她在黑夜中亮的眼睛,心中没来由的剧烈跳动了一下。他没有听错吧?她说要与他和离?他只想过等自己日后高中,有了出头之日,不用再顾忌林家便休了她,却从未想过,会有她和自己和离的这一天。
“你说的可是真的?”卫谚有些难以置信,询问确认。
“比珍珠还真,我想过了,既然你不喜欢我,而且也有了你所喜欢的人。我与其留在卫家,对着你那张冷脸,还不如与你和离算了。这样,你好,我好,大家好。”她打算好了,与他和离了,她就直接回林家,带着一家子把日子过好。然后四处走走,好好瞧瞧这大千世界。
她怎么知道自己有了喜欢的人?卫谚蹙眉看着凌霄,他有喜欢之人的事,他娘都不知道,她又是如何知道的?
“你看咱们什么时候,把和离书写写?”凌霄瞧着卫谚,冲他眨了眨眼睛。
写和离书吗?明明能与林初柳这恶妇和离,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但是他的心中却无半点喜悦之情。反而,还有一丝烦躁和不悦,这大概是因为是她提出和离的缘故,让他有一种被她抛弃了的感觉。
“和离书也不是说写便能写的,需得双方父母同意,和两个村子的里正在场做见证才可写和离书。”而且这写好的和离书,还得里正盖上本村的印章,递到衙门方可生效。
凌霄原本以为,他们两个写个和离书,一别两宽各生欢喜便好了,没想到竟然这么麻烦。看来,她还的回家一趟,取得原主的父母同意才行,然后再定个日子写和离书。原主的父母是十分听原主的,她说要与卫谚和离,他们应该也会同意吧?
“那我明天回趟家,和我爹娘说说。”
见她那般着急的要与他和离,卫谚心中的那一抹不悦愈的浓烈了,她就那么想早些与自己和离吗?当初使手段,让他娶了她的是她,如今急着要和离的也是她,她到底把他卫谚当做什么了?
“随你。”卫谚扶着旁边的小树起身,抬脚往家的方向走去。
凌霄也起了身,拍了拍屁股上的灰,一瘸一拐的跟在卫谚身后走着。这卫谚的反应,与她所预计的有所出入,原本以为他会很高兴的,可是,并没有。
二人前后脚到了家,见凌霄一瘸一拐的走路,冯氏便问怎么了?她只说不小心崴了脚,并无大碍,便端了盆热水回房洗漱。洗完脸后,凌霄脱了鞋看了看崴到的脚,现有些微红但并未肿起来,也不严重。于是,她就用热毛巾敷了一下,便未再去管它。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脑壳有包的原因,卫谚在床上翻来覆去一宿都没能睡着。天刚亮,他便没在躺着直接起了床,束了头,出了房门。
他正走到厨房,打算拿盆去院子里洗漱,便看到穿着一身米黄色春衫,编着一条辫子的凌霄,在灶间包着包子。灶里烧着火,锅里正飘出诱人的香气。
见他到了厨房,凌霄知道他是拿盆儿洗漱的,便道:“后边儿的锅里有热水。”
卫谚没有说话,从锅里舀了热水在盆儿里,便拿着毛巾出了厨房。他刚洗漱完,他娘冯氏也起来了,洗漱之后在灶间帮忙烧火。他拿了一本书,坐在院子里的石头上看着,可是直到他娘喊他吃饭,他却一页都未曾翻动。都说一日之计在于晨,早上看书是最好的,可还是今日他却一个字都没看进去。
今天早上的早餐十分的丰盛,凌霄一大早就起床,用大骨熬了粥蒸了包子。她是想着,自己崴了脚,卫谚伤了头,所以便煮点儿好的好好补补。
不知为何,美味的猪肉白菜包子,鲜美的骨头粥,吃在卫谚的嘴里十分的没滋味儿。
凌霄喝了一口粥,看着美美的吃着包子的婆婆道:“婆婆我今日要回家一趟。”
因为原主以前就经常回娘家,所以冯氏也并没觉得她回娘家有什么不妥,便说了一句:“早去早回。”
吃完早饭,把碗筷留给了婆婆洗,凌霄便独自一人出村,朝虎头村的方向而去。虎头村离无银村不过十里路,所以她还没半个时辰,便到了虎头村。
进了村,那在田间地头劳作的村民,看见她都指指点点,窃窃私语。大概,是在说,她又回娘家打秋风了。
凌霄在心中叹了一口气,看来,不管是在无银村还是在虎头村,她都是村民关注的焦点呢!她凭着原主的记忆,往林家的方向走,路上遇到族里的长辈,便乖乖的问好,惹得那些长辈一个个莫名其妙的。
凌霄走过虎头村的小河边儿,忽然有一个妇人嬉笑着道:“哟,菊香,快瞧瞧你小姑子又回来了。”
小姑子?是在说她吗?
凌霄转过头看了过去,只见两个穿着褐色粗布衣服,用布巾包着头的中年妇人,和一个绾着单螺,穿着灰色粗布衣裳的年轻女子在河边洗衣裳。她翻找了一下原主的记忆,那个年轻女子便是菊香。不过这原主和菊香有些不对付,因为这菊香是虎头村最好看的姑娘,原主心中嫉妒她。所以特地在她死了爹,被人退亲之后,去奚落了她一番。至此之后,二人再相见便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
只是,她怎么就成这菊香的小姑子了?难不成,是她的那个哥哥要娶菊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