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穿了,就是“凭什么其他牧场主都辛辛苦苦干一年,赚的钱还不够给牛仔开工资的,而你一个华夏来的小子却大赚特赚呢?”
红眼病是不分国籍的,尤其是牧场经营困难的年头,尤其是丁翔还是一个只持着绿卡的非美帝公民。
但不管怎么样,安德烈要出售马场的事情,对于丁翔来说,是一个机会。与拉姆一起粗略的收拾了下趴体的场地,听海伦大婶说,明天上午那些女人还会来帮着打扫之后,就回了自己木的屋。
折腾这大半天,饶是丁翔现在的体力强得异于常人,也有些坚持不住了。没看,就连二小都早就钻进了自己的小窝,眼睛都睁不开了。
狗都累乏了,何况人乎……这比喻似乎有些不当,可一头倒在床上的丁翔却有些失眠了。索性起身盘腿,按照《九方经》第一篇的口决,修炼起了灵术。
今天有些特别,平日间,也没少修炼,但总有种力所不逮、欲求不达的感觉。说白了,就是丁翔的精神力不够,只能移动一些细小之物进入灵境,却无法用意念操控更大一些的物品甚至是他自己的身体通过玉核法阵。
但这一次,丁翔现,当想到安德烈对他说的“舍不得那些种马”,而他又联想到《九方经》第一篇乃相马、识马、驯马、医马、育马之灵术时,他居然觉得自己的盘膝而坐的身体变得有些轻飘飘的。
难不成,当年老祖宗能够修成第一篇,就是因为他处于军马场之中,每日与马匹打交道的原因吗?
“若是真如此,那安德烈的马场我还真得非买下不可了!”
半信半疑,直到丁翔现无论自己再怎么努力,也无法再找到那种身轻若羽,欲飘欲移的感觉时,这才倒头沉沉睡去。
第二天,被大胡子巴克豪斯拼得酣睡不醒的老兰斯,早早的便满血复活。牧场的牛都卖了,剩下留着自己吃的几头和那两匹老马,自有拉姆照看。
所以在丁翔还没起床的时候,老兰斯便冲进了木屋:“丁,你真的要买下安德烈的马场吗?”
睡眼惺忪的丁翔皱着眉:“谁告诉你我决定要买了?”
“不,丁,我不是那意思。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想要将蓝星牧场展壮大的话,你一定要买下旁边的那片土地。”
“Why?”
“丁,你起来听我说!”
顾不得有些失礼,老兰斯直接将丁翔从被窝中拖了出来,若不是丁翔摆了摆手,二小都以为他要对老爹不利,差点就冲了上来。
“好吧,兰斯大叔,你放开。我先去洗脸刷牙,然后再听你讲。放心,那片马场就在那里,没人会跟我们抢的。”
丁翔有些郁闷,昨天累得够呛,大早上的还不让睡懒觉,这日尔曼老头的固执,还真是让人头疼。
洗漱完毕,又煮了些牛奶,再煎两份牛排,洗了几片菜叶,现成的面饼放入微波炉中加热,两个超级汉堡就算成了。
给二小的食盆中分好了牛奶,当然,掺入些灵液的程序是必不可少。丁翔这才将汉堡和两杯牛奶端到了桌子上:“大叔,吃早餐了吗?”
“噢,谢谢老板,我就不客气了!”
“我……”
丁翔很想说“那你就客气客气呗,我根本就没给你带份的。”
好吧,“客套”这个词纯属是咱华夏专属的,在美帝,或许人粗的字典里根本就没这个单词。
以丁翔现在的饭量,一个汉堡根本就吃不饱的,也懒得再做了,泡了两杯从国内带来的红茶:“大叔,你可以说了。”
“好的,丁!你的汉堡味道相当不错。”
得,你老就别提汉堡了,我这还饿着呢!丁翔一咧嘴:“据我所知,我们周边的牧场中,安德烈马场的条件并不算突出,虽然的确不小,一千多英亩呢。但我们都知道,那个马场中,真正实用的草场并不大,甚至,还不如……”
“NONONO,丁,我想和你说的,就是这个。在我如拉姆这般年纪的时候,我才从加拿大移民到美帝,此前,我并不是牛仔,而是一个渔夫。那个时候的纽芬兰渔场,号称踩着鲟鱼的脊背就能走回欧洲去。可惜,因为加大拿人的短视,那种盛况再也无法重现了,纽芬兰也正是从那个时候,走向没落。这也是我改行做牛仔的最大原因——因为号称世界渔舱的纽芬兰,居然没鱼了。”
这故事挺有意思,可听得丁翔却是一头雾水,这跟买不买安德烈的马场有什么关系?
“难不成大叔你想在马场里的那片湖水中养鱼吗?要知道,那湖可不是马场独有的,它归属于三个不同的牧场。安德烈拥有的份额还是其中最小的,只有一百五十英亩的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