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杨羚最害怕的就是软体动物,从莲茎里爬出来的一定是软体动物,这个是可以肯定无疑的,是蚯蚓,是蛇还是,她根本不敢想。
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杨羚被蛇咬过,可就是那蛇未她将失去的脑袋重新装上,蛇在她心里是又爱又恨,起码在这个世界,蛇是可爱的,真正令她受过伤害的软体动物是火鳗,它曾经将杨羚的一只手掌割断,几乎就成了残疾人。
火鳗的幼体就是金色的蚂蟥,偏偏从莲茎里爬出来的就是蚂蟥,其实以杨羚的聪明才智是一早可以预料的,周敦颐在池塘里养的是火鳗,而火鳗是由蚂蟥演变而成的,无论火鳗还是蚂蟥都是极为讨厌的东西,古代的文人最讲求思想里的洁净,这种吸血的怪物,不论现代还是古代,也不会有人喜欢,而周敦颐偏偏将它们当成是儿女一般看待。
杨羚也讨厌蛇,可在熔炉世界,白蛇曾为她带来了最美好的希望,所以她是爱蛇的,可也仅仅局限在这个世界,周敦颐之所以爱火鳗,而且爱如骨肉,只能有一个原因,就是火鳗是由莲花演变而成的,他爱莲,爱了几百年,所以,无论莲花变成何物,他也是深爱的。
就如人的初恋,你觉得她是世上最美的女人,即便过了十年,她变得苍老,肥胖,可依然磨灭不了对她的喜爱。
现在的一切已经证实了,莲子成熟爆裂,化为了蚂蟥,由莲茎游入水中,蚂蟥长大变成蚯蚓,由地下游走到火山底部熔岩,最后变为火鳗。
杨羚在恍惚之间,蚂蟥已经爬到她的身旁,她马上以一个体操运动员的姿态翻滚到小亚当斯的另一侧,蚂蟥咬到脚上,当然是令人厌恶的,可如果让它神不知鬼不觉的从裤子里往上爬,后果不堪设想。
可杨羚还是要保护小亚当斯,她心里默念着蚂蟥的数量,一共是十八条,在地上形成一条直线,慢慢的爬着没有一条的走失,她又小心翼翼的数着莲蓬上的莲子孔,果然也是十八个,没错,因为她曾经手持着莲蓬走了一段路,谁知道有没有蚂蟥跑出来的。
领头的一条蚂蟥已经爬到小亚当斯的脖子上,杨羚并没有阻拦,只是她希望看到的,也不知为什么会这样,反正下意识觉得蚂蟥爬到小亚当斯的脖子上,会为他吸去红人咬伤所遗留的毒液。
大概是这个意思吧,杨羚这个想法她自己认为大概是从以前看的一个僵尸片里得到的灵感,一个道长被僵尸咬了,然后掉进小河里,身上爬满了蚂蟥,蚂蟥吸他身上的血同时,也将尸毒吸走,最后道长就这样获救了。
那蚂蟥果然如杨羚所愿,一直爬到小亚当斯脖子上的伤口处,就停下来了,其余的十七条蚂蟥也慢慢爬到了小亚当斯的脖子上,整齐的排了三行,刚好将那红红的一片肌肉覆盖了,十分的恶心,杨羚是看着几欲作呕。
在蚂蟥的背上隐隐的闪着金光,这金光明明是像黄金一样,可一点都不诱人,第一条蚂蟥身上的金光慢慢的变为浅红色,颜色越来越深,最后竟然变成了红人一样的颜色。
“啪!”第一条蚂蟥掉在地上,杨羚欢呼一声,在小亚当斯脖子上,它覆盖过的地方已经恢复正常人的肤色。
杨羚正想为地上的蚂蟥祈祷,按照她的认知,这些替人吸完毒的蚂蟥最终会死去,可地上的蚂蟥也没有肚子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