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在美英没有正式援助中国之前,苏联式中国唯一的盟友加奶娘,但是一旦这个中立条约签订之后,奶娘就没了,因此苏日中立条约的签订对于中国的影响极大,甚至于关乎中国抗战的前途。
根据苏日两国的约定,今后苏联在中日战争中,由支持中国转向中立的立场,这是苏联在中苏关系问题上的一个倒退。同时苏联援华物资锐减并逐渐中止,这就削弱了中国抗日的军事力量。
因此,这个条约在政治上是对中国抗战的一个打击,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抗日热情,也损害了苏联的形象。此条约不仅引起了国民zheng fu对抗战前途的忧虑和对于苏联zheng fu的恶感,而且也使得中国其他方面对“条约”表现出不满。
正如条约签订当天日本外相松冈洋右对德国驻苏联大使说的那样:“这一条约对于日本是非常重要的,它将是加于中国国民zheng fu的一项极大的压力,可能由此而容易迫使中国屈膝求和;同时,日本对抗英美的地位增强了。”
正因为如此日本zheng fu对此条约感到“很高兴”,近卫首相迅速地取得天皇的批准,近卫文磨在给日本外相松冈洋右的信件中是这样陈述的:“因为这一条约缓和了陆军长期以来想与俄国作战的冲动,带来了使蒋介石屈服的希望,并使南进的道路更安全些。或许甚至美国zheng fu也会变得较宽和一些。”
其实按照日本zheng fu的想法,最好是签订《苏日互不侵犯条约》,时尚他们也是向着这个方向努力的。一开始日本驻苏大使东乡茂德在同苏联外交人民委员莫洛托夫会谈时提出了第一份日苏中立协定草案,内容包括:“第一条 1.缔约双方确认,两国相互关系的基础是1925年1月20日在bei 精签订的关于日苏相互关系基本原则的条约。2.缔约双方应维持和平与友好关系,相互尊重领土完整。第二条 如缔约一方,尽管是爱好和平的行动,遭到第三国或其他几个国家的攻击,另一方在整个冲突期间将保持中立。”
随后东乡大使在拜会苏联外交人员委员时,声称以近卫为首的日本新内阁希望尽快缔结日苏中立协定,请求迅速研究他转交的协定草案并给予答复。
但是苏联人分析了日本提出的内容之后,认为就其内容而言,协定将不仅是一个中立条约,而实际上将是一个互不侵犯与不参加敌对联盟的条约。此外,苏联zheng fu认为有必要声明,苏联与日本的利益,包括中立协定的利益,首先要求解决苏日关系中某些非常重要的问题;这些问题如得不到解决,无论是现在或者将来都会成为改善两国相互关系的严重障碍。
随后,苏联zheng fu在复文中详细分析了日本zheng fu提出的中立协定草案的具体条文,指出:苏联在同日本缔结中立条约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恶化它同中国及在太平洋与南海地区有重大利益的一系列国家的关系,从而可能给苏联造成严重的、不仅是经济上的损失。苏联希望减少损失,所以东乡大使的议案被搁置了。
1940年4月底,新任日本驻苏大使建川美次再同莫洛托夫进行会谈,建川美次表示,日本zheng fu希望同苏联缔结与《苏德互不侵犯条约》类似的《苏日互不侵犯条约》。两国之间的所有争议问题应在缔结互不侵犯条约之后解决。建川美次认为,中立条约是不够充分的,因为它对互不侵犯问题说得不够清楚。
同时建川美次送交苏方一份《日苏互不侵犯条约草案》,具体内容包括以:“第一条 缔约双方保证相互尊重领土主权,不对另一方采取任何侵略行动,无论这种行动是单独的,或是同一个或几个第三国联合的;第二条 如缔约一方成为一个或几个第三国侵略的对象时,缔约另一方保证不以任何方式支持这些第三国;第三条 两缔约国zheng fu今后保持密切接触,以便在有损两国zheng fu共同利益的问题上交换情报或提供咨询。第四条 缔约任何一方保证不参加直接或间接反对另一方的任何国家集团;第五条 缔约双方在任何问题上发生争执与冲突,将按照友好交换意见的方式或在必要时建立调解冲突委员会,以和平方法解决;第六条 本条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0年。如缔约任何一方在本条约期满前一年内未声明废除,本条约有效期将自动延长5年。”
但是苏联zheng fu对这份草案并不满意,因此莫洛托夫在答复建川美次大使时指出:“如果日本zheng fu不准备提出归还苏联早先丧失的领土——南库页岛与千岛群岛问题,那适宜于讨论的是缔结中立条约,而不是缔结互不侵犯条约,因为缔结中立条约时可以不涉及领土问题,只需取消日本在北库页岛的租让权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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