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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章 喵喵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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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靠岸时,陌生的语言如潮水般的向船舱内涌来。庭芳依稀能辨别是江南方言。眼睛被黑布蒙住,她们像牲畜般被撵进两辆大车。马车在路上摇摇晃晃的走着,庭芳心里暗暗记着路线。约莫走了小半个时辰,停下了。

再次被撵下车,眼睛上的黑布被扯下。饥饿摧残着身体,庭芳跟其它的女孩子都跌坐在地上。一个中年妇人与人贩子寒暄着,讨价还价。人贩子伸手指向庭芳:“看那个货色,你好意思同我讲价?咱们都是老熟人,最讲信誉,其余的不过添头,那个,八百两。你不要我送去别人家。”

妇人顺着人贩子的手,看了过来。庭芳盘腿坐在地上,只消一个眼神,就让妇人兴奋的战栗!好神采!好气度!妇人勾起嘴角,挥手叫人称银子交接。自己则走到跟前,与庭芳对视。

漫长的旅途,庭芳想了很多。一群鲜嫩的女孩子,去处只有一个。妓院,不是后宅。不可藏拙,不可隐忍。这是厮杀最为残酷的行业,除了自己,皆是仇敌。只有做到柳如是,只有做到陈圆圆,才可以嬉笑怒骂,才可以获得比三万英尺上的氧气还稀缺的……选择权。

哪怕选的是嫖客。

如果要逃,第一步就是活下去。底层的伎女从来难以存活,她入目所见的,曾与她一起坐船的女孩子们,能活下来的,只怕十中无一。□□、责打、□□、性虐、流产伴随着各种疾病,这是一个折损率比战场还大的地方。这里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没有战友,唯有交易。庭芳冷静的分析着,她需要妈妈桑的珍视,来争取尽可能多的,准备逃离的时间。

庭芳的脊背很直,盘腿坐在地上,以一种上位者的姿态,审视着眼前的妇人。

那妇人忽然轻笑出声,用官话道:“桀骜不驯的小狮子。”

庭芳嘴角微微勾起,似笑非笑的看着妇人。很好,第一场,她就身价不同。十二岁的小姑娘,还不到上称的时候,她还有机会。

妇人拍拍手,吩咐左右:“端一锅粥来与她们吃。之后带他们洗漱。”

不多时,每个人的面前都多了碗粥。庭芳慢条斯理的喝着。她很饿,但她得慢慢吃,否则胃会受不了。与之鲜明对比的,是周围十几个女孩子的狼吞虎咽。庭芳用了个略微放松的姿势,坐在地上,支起一只脚,单手持碗,好似端着酒碗的侠士,说不出的风流倜傥。以妇人为的一众人,看的眼睛直。妇人脸上的笑意掩盖不住,赚大了!

粥不多,他们都是做老了的人,久饿之人一时给太多,撑坏了他们便要赔本。略等了一会儿,女孩子们又被带入了一座院子,再仔细看,原来是浴室。众人不留神间,来了好几个健壮的妇人,扑上来就脱她们的衣服。庭芳任由她们剥光,眼睛却时不时的注视着方才跟她说过话的,为衣着华丽的妇人。

很美的一个人,想来之前至少是花魁。

妇人也看着庭芳,处事不惊、从容自如,比她之前见过的所有闺秀都要沉稳。温热的水浇在她的头上,顺着乌黑的秀,流过她如玉般的肌肤。双腿修长,脊背挺直却不拘谨。周遭的女孩儿在颤抖或哭泣,唯有她,好似在自己家一般,理所应当的被人伺候着。大将之风,是个出身绝佳的姑娘。真正的名门贵族,女孩儿极难见外人。能被拐来此地,大抵都是败落了的人家。能养出这样品相的女孩儿,其父母必不凡。想起日常听到的京中风云,自觉已猜着了八分。

女孩儿们在船上穿的衣服,被收拢起来扔掉。原先都是烧了的,不过近来乞丐多,扔到外头叫人捡了也算积德。她们被重新换上了一样的衣裳,很廉价的绢。衣服有些大,庭芳皱眉,要改一下才行。

炎热的夏季,头干的极快。又喝了碗粥,她们就被赶去了一个大通铺,青楼的白天非常安静,庭芳欲抓紧机会休息,却被妇人拉住:“你随我来。”

庭芳只得乖乖跟着,进了另一座院子。妇人指了指东厢:“你暂时住那儿,回头我替你安排新的屋子。”

庭芳点头,径自进了东厢,爬上床蒙头大睡。在船上的日子始终警觉,她寻了无数次,都没有逃脱的机会。一直绷到如今,身体已是极限。她睡的极沉,夜晚的喧嚣不能搅她分毫,直到次日中午才悠悠醒转。

屋内没有人,庭芳走到梳妆台前,看向镜中的自己。铜镜不如家中的玻璃镜子清晰。她瘦了一些,但经过充分的休息,精神气已恢复。屋内有淡淡的熏香味,窗户开着,微风习习吹来。然而视线穿过窗户,就能看到不远处恨不能高耸入云的围墙。没有工具决计爬不上的地方。青楼与黑社会从来是亲密无间的战友,甚至跟地方豪强乃至官员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想以个人之力逃离,几乎不可能。她得有出门的契机,而这个契机,似乎只能以牺牲身体为代价。

来一个男人,带她出游,趁此机会逃跑。沉吟片刻,为今之计,只能先做花魁了。否则不会有文人雅士让她予取予求。叶家的一贯原则,唯有上位者只得讨好,因为只有那样才能有足够好的投入产出比。庭芳抿了抿嘴,爬也要爬回京城。她不能屈服于命运,不能自甘堕落的卖身。哪怕是花魁,得善终的都极少。花魁捧就有,远不如数学家稀有。她还是有机会的!

镜中反射出一个人影,庭芳没有回头,直接问:“何事?”

那人笑道:“住一夜,你倒当这里是自己家了。”

庭芳转身笑道:“这里不是,难道别处是?你说对么?妈妈。”

妇人终于忍不住问:“你家是做什么的?”

“做官。”

妇人道:“真可惜。”

“妈妈倘或心生同情,不若放我家去。家母至少愿以两倍之资偿还。”

妇人道:“我买你,才八百两。”

庭芳微笑:“一万六千两,二十倍,要做么?”

妇人摇头:“我留你在此,养二三年后,能摇出二百倍。这个钱,你母亲给不起。便是二十倍,你母亲未必愿意给。”

庭芳继续谈判:“她只有我一个孩儿,外祖家巨富,你可以继续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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