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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案情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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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陈旭光反映,何金刚那天晚上喝的并不多,他听何金刚的话语晚上找他的哥哥有事,具体是什么事他没有说,喝完酒以后,他和王大庆各自回家了,何金刚这个人一直住在单位,但他是一个人住一个宿舍,有没有在宿舍住他不太清楚,这一点还需要进一步调查,通过对陈旭光的调查,那天晚上他确实住在家里,他的爱人和孩子证明他在家里住,他的邻居早晨也看到他从家里出来,说明他没有说假话。

从目前情况来看,案情越来越复杂,这期间又冒出来个保卫科长陈旭光,他和这个案件有没有关系,那天晚上喝酒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是密谋还是就是简单的喝酒,何金强一案和何金刚有着很大牵连,但杀人的动机是什么?难道真是为了何金强的那些存款?那个冒充李秋兰支钱的女人又会是谁?

朱春红的情况郑万江知道,是有一个盗窃案子牵扯到她,是他亲手办的案,虽然有犯罪前科,可支钱的女人不是她,这和她究竟有没有关系,她和何金刚是怎么混到一起的。

还有就是何金强的日记,从日期上来分析,何金强记日记有着很长时间,不可能是心血来潮,随便瞎写几天的,可这日记是今年五月份以后的,那么以前的日记本放在哪里?在家里和单位都没有找到,是有意识的被人销毁,还是藏在什么地方,这目前还是个谜。

如果是何金刚进入何金强房间的话,何金刚知道哥哥的具体情况,他可能已经把日记销毁,因为那上面记录着他的一些情况。这本日记是何金强随身带着的,因那天他和父亲吵了架,有情绪没有回家,他那天晚上住在李秋兰家,故把包放在了单位宿舍,何金刚没有发现,所以才保存下来,为破案提供了一些线索。

在没有确凿的证据之前,切不可轻举妄动免得打草惊蛇,种种迹象表明,这是一个蓄谋已久的凶杀案件,参与这一案件的绝不是一两个人,而是一个集团组织,从给何佳奇恐吓信里可以看出这一点,信中说的我们可以证明这一点。

他们极其凶狠残暴并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和丰富的作案经验。从何金强案件中可以看出,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凶杀案。从毁尸灭迹转移第一现场到运送尸体的一系列行动,这说明他有一支庞大的组织机构,其内幕极其复杂,目前必须马上对何金刚、朱春红进行布控,监视他们的一举一动,以免节外生枝出现意想不到的问题,使案件更加复杂化。但切不可让他们引起丝毫怀疑,避免他们铤而走险,这样会使破案工作陷入更大的困境中。

郑万江分析道:通过目前情况来看,这是一个团伙作案,你们想想看,开汽车需要一个人,另外,我们从何金强的尸体来看,死前没有任何反抗迹象,和他喝酒的人一定是他十分熟悉的人,何金强绝不可能背着他讲话,如果凶手从正面下手杀他,他是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且身体强壮,不可能束手待毙没有一点反抗能力,反之一般人是杀不了他的,那么就是在他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有人从他背后突然下手并至其于死地。和他在一起喝酒一定是两个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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