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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四章 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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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俺也能浆洗衣服。”

“大丫你不能做这活,做年把下来手就毁了,你就给人做点针线活计就行了。”

一家人这么说着,脸上都露出憧憬的表情。

男子叫李佑,和定辽前卫的那个喜欢放炮的李达是从堂兄弟,一家子都是洪武年间到的辽东,这么多年下来,三十亩地的授田早不知道哪去了,就算有田也没有心气去种,要是在内地,一家有几十亩地,日子好歹都过的下去,十天半月吃点荤腥,按季做声衣服,有钱给老人孩子抓药,日子颇能过得。在辽东,军户纳粮是民户的十倍以上,杂役又多,没处讲理去,就算有地,也就是不饿死。

原本李佑是在城中给人打零工做散活,日子勉强过得,谁知前一阵本卫千户林绍忠来百户巡查,一眼便相中了李佑的长女,也就是刚满十六的大丫,这林绍忠为人最狠毒霸道不过,说是纳妾,进了他府的女子,玩腻了就直接再卖到青楼妓寨,他纳妾也不肯给人银子,也就是花点粮食养着,等卖的时候,这点花费就直接又赚回来。要是对他稍有忤逆,很有可能直接就打死,辽阳只有巡抚的行台,分守道分巡道也不常在辽阳,城中除了副总兵外就是辽阳都司最大,而都司大人,正好就是林绍忠的大哥,打死几个军户家的女儿,又算得什么?

李佑只有这一个女儿,儿子才四岁不到,从小对这女儿爱若掌珠,穷人也一样会疼爱自己的孩子,只要条件允许,李佑就会将自己能弄到的一切拿给自己的儿女。

他的女儿,自小就生的漂亮,鹅蛋脸,皮肤如新剥鸡蛋那样白嫩细密,眼睛大而有神,睫毛长长的,真的是目如春水,身形颀长,错落有致,是军户女儿中第一等的人才,难得的标致人儿。

更难得是孝顺懂事,小时候还学过两年书,认得字,不是完全的睁眼瞎,这就更难得了。

李佑原本巴望着,自家女儿这么出色,总得找一个象样的好人家,辽阳城中有不少殷实商户,女儿嫁过去总不会受罪,亦有一些官绅人家,军户子弟一样能考秀才,中举,成为进士,官员,他们不在辽东为官,但家族亦会因此而摆脱穷困,这样的人家,当然也是结亲的好选择。

一切希望,似乎就在林绍忠派人来提亲时被终结了。

将女儿送入火坑,将来不论是在林府受罪,或是被卖入青楼,这都是李佑不能接受的。兔子一样的军户终于也下了老虎一样的决定:举家逃走。

也幸亏是杜忠等人睁眼闭眼,就几乎是在所有人的眼皮子底下,李佑一家将行李收拾好,第二天清晨就推着小车,一家四口,开始往复州逃走。

希望,就在眼前。

这一家人,行商不象行商,走亲戚也不象走亲戚,看着实在扎眼,只是路边的人大多有自己的事情,谁又去多管这些闲事呢?

……

……

“驾,驾!”

一队衣甲光鲜的骑兵,奔驰在辽阳往复州的大道上,出城不久,就是一大片的密林,人家稀少,每个村落相隔都很远,每一村,大约都是二三百户,很少有内地那样超过几千户的由村庄形成的乡镇。

几百户的村落,都是由当年四散屯垦的百户慢慢开支散叶,形成了现在的规模,当然,也有相当多的原本的辽东人形成的自然村落,不过这样的村落或是镇子就更加稀少了。

密林深处,当然走兽纵横,几条并不长的小河之中,更是鱼群拥挤。

这是毫无疑问的富庶之地,哪怕是几百年后,也是远超关内。

奔驰的骑兵无心他顾,他们在跟随上官追赶逃亡军户,无心他顾。

“闪开,闪开!”

骑兵们一边奔驰,一边不停的挥响马鞭,鞭花在半空中炸响,将驿道上的行人远远赶开去。

出城之后,他们很快就过了两个铺,算来已经有不短的距离。

“千户大人,要不要休息一会儿?”一个骑兵军官骑马靠近穿着五品官服的林绍忠,大声询问着。

他们是从都司衙门被派出来的,整个辽阳都司,骑兵不足五百,大半在林绍忠的大哥都指挥大人指挥之下,几个同知和佥事,每人领兵最多百余骑,这一次为了追一家逃亡军户,林都司大人足足派了二十个骑兵出来,在辽阳都司来说,是一次大手笔的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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