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0笔趣阁

繁体版 简体版
5200笔趣阁 > 重生之时代巨星 > 第三百九十七章 转变风格

第三百九十七章 转变风格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论传唱度。它不如流行歌曲和口水歌。”

“论思想深度,它不如一些励志歌曲那样积极向上。”

“整首歌,我看不见任何亮点,唯一看见的就是普普通通的它没有任何缺点。”

“但是,在歌坛,没有缺点往往比有缺点更可怕。”

“我早期唱过一首歌《老鼠爱大米》,你们听过吗?”

“听过。”

“是一首口水歌。”

“蛮好听。”

听着声音再看着他们的表情,李霖立即明白他们是言不由衷,那明晃晃的不屑就差明明白白的告诉李霖,他们对那首歌很不屑。

“很不屑是吧!”

李霖笑着说道:“很多人都不屑,甚至还有人评击过我,说我唱那种无意义的口水歌简直就是在拉低自己的档次。”

“但是,在当时,我不觉得有错。”

“因为我在唱《老鼠爱大米》的时候还是一个网络歌手,哪怕那个时候的我已经有了许多粉丝,可依然唱了。”

“为什么。就是因为传唱度。”

“《老鼠爱大米》不积极,旋律简单,里面通篇都是情情爱爱。在许多人眼里,这都是缺点。”

“但就是这些缺点,让《老鼠爱大米》流行了起来。”

“现在你们明白了吗?”

“你的意思是说制造缺点?”灵魂乐队的一个人若有所思的问道。

“不是。”

程志坚道:“我觉得应该不平庸,要有自己的特点,哪怕这个特点在许多人眼里是缺点,但只要有自己的特点,就有可能流行起来。”

“宾馆。答对了,可惜没有奖励。”李霖笑了一下。“唱歌,不能中规中矩,想要火,就的打破常规。不能甘于平庸。”

李霖前世那些网络神曲是怎么火的?

不就是有自己的特点或者说缺点吗?

什么《爱情买卖》、《最炫民族风》,被人评击了一次又一次,但火就是火,不能否认。

当然,有特点也不一定能火,但没特点就一定不能火。

“我们也唱那种口水歌吗?”

程志坚后面的一人很不服气的说道:“我们可是乐队,怎么能够为了迎合市场就放弃自己的风格。”

“自己的风格?”

李霖反问一句,“请问你们有什么风格。”

“我们是摇滚乐队,是重金属摇滚风格。”那人昂首挺胸的说道。非常骄傲。

“全球摇滚乐队没有几千也有几百,其中玩重金属摇滚的绝对不止你们几个。”李霖笑了一下,“你能告诉我。你想要如何在那些人中脱颖而出吗?”

“而且……。”

李霖一抬手,制止了那些人的开口,“全球玩重金属摇滚的,出名的就那么几个吧!”

“好了。”

“你们仔细考虑一下我的话吧,是坚持没必要的重金属摇滚风格还是屈服于市场,玩弄市场接受的音乐。”

在华夏。摇滚尚且属于小众,何况是摇滚里面的分支重金属摇滚。那是小众中的小众,想要火爆起来,几乎是没可能的事情。

在李霖前世,几支火爆的摇滚乐队几乎全部都向市场屈服了。

比如说信乐团,比如说五月天,他们表面上玩的是摇滚,实际上玩的是流行,也就是所谓的流行摇滚。

而曾经火爆一时的花儿乐队,更是干脆主打流行,在流行里面加入少量的摇滚风格。

这也是为什么他们被摇滚迷批判为‘伪摇’的原因之一。

“换句话说吧,就是你们是甘愿在酒吧里面驻唱还是在光鲜明亮的舞台之上接受歌迷的欢呼。”

“俄国著名批评家赫尔岑在年轻的时候曾经用一句‘流行感冒也是好的吗?’来反驳主人。”

“但我要是告诉你,

“好了,我言尽于此,你们自己考虑吧,如果考虑好了可以来找我。”

李霖将自己的名片递给程志坚,“我先去录制歌曲了。”

望着李霖的背影,灵魂乐队的几人沉默了下去。

“胡说八道。”

一个人突然愤愤的说道:“在国外,重金属摇滚也是非常火爆的音乐风格之一,完全不逊色与所谓的流行,甚至比流行更流行,簇拥者极多。”

“即便是在华夏,摇滚势弱,但也仅仅只是势弱而已,迟早有一天,摇滚会流行起来,会被大众所接受。”

“我们根本就不需要屈服于流行音乐风格之下,我建议我们继续坚持做自己的工作,反正我们现在已经很受欢迎了吗?不是吗?”

“受欢迎?是我们受欢迎还是光辉岁月这首歌受欢迎?一首歌的老本能吃多久?更何况这首歌还不是我们唱的。”另外一个人冷笑了起来,“我建议我们可以尝试着做一下流行音乐风格,如果成功,我们就转型,我再也不要过以前那种苦日子了。”

“不行不行,我们当初之所以聚集在一起,完全是因为重金属摇滚,现在让我们放弃,我第一个不同意。”

“你当然不同意了,你家境优渥,可我们不一样,做了这么多年了都没火起来,该尝试一下别的风格了。”

“什么叫做我家境优渥,对,没错,我是家境优渥,但这是我的错吗?”

“不是你的错,只是你该考虑一下我们才是。”(未完待续)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