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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绛于晋悼公元年(公元前573年)为司马,掌军法。晋悼公大会诸侯,想借此夸耀他的地位和实力,而他弟弟杨干却扰乱随从仪仗军的行列。魏绛严格执法,戮死杨干的仆从,此举震惊了众人,魏绛名声远扬。没想到晋悼公非常恼怒,认为魏绛这也是在污辱自己,破坏自己的声望,所以一定要杀魏绛。
魏绛执法时已考虑到严重的后果,但为了整肃军纪,他已经将自身利害置之度外。执法完毕,魏绛上书陈述行刑的理由:“军师不武,执事不敬,罪莫大焉。”还说出了杨干这样的事,说明军纪松弛,自己身为司马,应负责任。但在诸侯会盟这样的重要场合,如不执行军法,后果将不堪设想。对杨干之仆行刑,确实是迫不得已,自己一向未能尽职尽责,愿以一死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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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书以后,魏绛即要自杀,被人拦住。晋悼公阅书后大受感动,匆忙赤足出外,向魏绛道歉。后来晋悼公又专门设宴与魏绛欢叙,并擢升其为新军将佐,予以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