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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擂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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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不离爱美,所以他的刀法也追求一种美的极致,所以他的刀又叫美刀。

但这时一把单刀撑在掌中,趁着他脸上狰狞的笑容,毫无俊美之感。他的人很美,所以他不能想得太美,所以他此时的刀法也不美。

其实他的人很美,但他的心一直很脏,所以他的美刀是个笑话,因为那刀法一点都不美。所以当他怀着嫉妒,怀着仇恨挥刀的时候,他的刀法真得很丑,而且漏洞百出。

松赞干布的武术技巧或许不及他华丽,但松赞干布的武术境界和武术修为却远超焦不离。

他为人光风霁月,虽是吐蕃雄主,但这些年来没有恨过谁,没有怨过谁,没有嫉妒过谁,所以他的心思很简单,人也很简单。

那位墨侠曾经说过,武术的最高境界是返璞归真,做人的最高境界也是做简单的人。乌噜噜是个简单的人,所以他的武术境界提升之快,可说千古未有。

其实松赞干布比乌噜噜还要简单,因为乌噜噜痴武成性,所他心中有执着。

但松赞干布的执着呢?他明明有血海深仇,但他知道在吐蕃国,毁于仇恨权力的家庭太多,复仇只会造就另一个悲剧,所以他宁愿放下复仇的执着。

他有深爱的人,比如吐蕃国千千万万的子民;比如那个精灵古怪,顽皮胡闹的大唐公主。

他的人很简单,所以他的爱也很简单。他的爱就像珠峰山脚下的清溪,并不湍急,但涓涓而流,绵长悠远。

所以他的爱很简单,没有执着。

他今日来此,是为了迎娶他的妻子,所以他是为了爱而战斗,那么他的长剑便是充满爱的。因为他的长剑是为了人生中最重要的女人在挥动。

所以他的剑法并不漂亮,充满杀气。他的手法也并不美,因为他要击倒对方,神挡杀人,佛当灭佛。

他的长剑是为爱而挥动,所以他的手法其实很美,非常美,美得超越了世间任何一种武器。

那把长剑极细极薄极轻极厉,但在焦不离的眼里,却似一团天外飞火迎面撞来。一点寒芒刺进他的眼里,更带着恐惧刺进他的内心深处。

长剑已经不是长剑,更是一种信念,一种因为爱和生存激发出的信念。在信念面前,焦不离看起来很美,其实并不美的刀法脆弱得如同一只竹简。随着一声惨叫在擂台上响起,他一只耳朵被整整齐齐切了下来。

血光之中,焦不离滚落台下,而松赞干布,仅仅只用了一招!这时众人方才齐声欢呼。

休整一刻之后,另外三组也开始厮杀。李元芳对阵阿尔罕王子,程处玄对阵的是山本王子。

李元芳武功高强,被人称为长安城第一高手,今日擂台之上,众人方才见识了这位第一高手的风范。只见他白衣飘飘,身姿潇洒,一身武功出神入化,不过三合就将阿尔罕王子摔出擂台。场下的大唐文武见了他这般人品才情,均生出招揽之意。

山本王子的师傅是邪马台第一高手柳生向南,是以他也学了一身奇诡无比的邪马台武功。程处玄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呆子,如何能够战胜一个武功高强的邪马台王子?

不过李元芳和松赞干布却知道,这个书呆子也同他父亲程咬金一般,是个混世魔王,所以他们绝对不能轻视这个将会改变世界的书呆子!

擂台足足有八尺之高,程处玄趴在擂台边缘,奋力向上爬,但接连爬了三次,还是不幸失败。众人哄然大笑,程处玄脸上也不禁一红。

太宗皇帝摇了摇头,心里却想:程老三奇则奇矣,但却毫无变通,难怪老程想要雪雁做他的儿媳,原来是看中这点!

程咬金作为六国抢亲总管,这时也看不下去了。吩咐两个军中士卒将他抬了上去,程处玄上得台来,整理了一番仪容。山本王子性急,早已不耐,喝道:“臭小子,你有完没完?”

程处玄看着山本王子,道:“小子怎会是臭的?难道这世间千千万万的小子都是臭的吗?我小时候便一点不臭,是了!或许是因为我常和圣人之言呆在一起,因此才没有成了臭小子,反倒一身书香!”

山本王子见他啰啰嗦嗦没完没了,心中大怒,“臭小子,你再戏耍你家王子吗?”

程处玄摇了摇头,“我爹是成国公,大哥是小公爷,可不是什么王子。不过我家里倒是有机会公主!”

众人不禁大笑,山本王子大怒,忽然向他一掌打来。程处玄吃了一惊,“君子动口不动手,要想动手,至少也说一声,这才不违背圣人之道!看来蛮夷就是蛮夷,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说话间,手忙脚乱的躲过了山本王子的攻势。

众人听他边跳边说,不由大笑。山本王子以为众人是在嘲笑他,更加恼怒,催动真气,使起了柳生向南亲授的大十八剑。

众人只见顷刻之间,擂台上剑气纵横,心中一炳。山本王子阴森一笑,眼见程处玄被他逼到角落之中,他若是退,那么便是输了。若是不退,可就怪不得自己了!

人剑合一,向程处玄撞了过去。忽听一声惨叫,只见程处玄手中忽然多了一只黑色的大伞。再看山本王子,早已经滚落擂台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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