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人为什么要跪下抱头?”林天瞥了同样端着枪对峙的分团长同样,随后一脸讽刺的看向那名混混领头人。
混混领头人被林天的语气气着了,见过狂傲的,却没见过如此狂傲的。
混混领头人把沙漠之鹰反转,利用枪托朝林天的太阳穴敲去
林天矮头一闪,躲过了那名混混的枪托敲击,同时也抓住了混混的手腕。
林天将混混领头人的手腕一扭,领头人疼得大叫,沙漠之鹰也落到了林天的手掌。
沙漠之鹰给林天的手感是霸气,但枪柄摸起来有一些粗糙。
至于为什么粗糙,林天没有心思看。
林天将枪口对准混混领头人的脑袋,对领头人说道,“叫你的人给我跪下抱头。”
这句话是半分钟钱混混领头人对林天所说的,没想到半分钟后却反转成了林天对混混领头人说。
混混领头人的手下正端着手枪跟分团长众人对峙,谁也奈何不了谁,全体人的视线都投在了领头人身上。
领头人虽然不是那所谓的夜什派领袖,但却是一支小队的队长,名义上是负责这个酒吧安保工作的安保人员,实际上却是一看厂子的。
领头人没有林天的心态,面对枪口的威胁,直接吓尿了,更别提拒绝让手下放下武器。
五名小混混都放下了武器,抱着头蹲在地上,大气也不敢喘。
混混领头人勉强地挤出了笑容,“那个,大家都是地球人嘛,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兄弟有话好好说,何必枪口相见?”
这句话让林天觉得搞笑,但林天并没有听劝放下枪口。
林天掂量了手里的沙漠之鹰,分量自然比一般手枪重,但握着却有一股王者般的气势,林天十分喜欢。
林天对领头人说道,“这把沙漠之鹰,我挺喜欢的。”
领头人听到林天这么说,立马回应道,“竟然兄弟喜欢,那我就送给兄弟了,当做是见面礼。”
没想到领头人还是挺机灵的,林天在心里暗暗窃喜,朝着领头人头部开了一枪。
“砰!”
这道枪声无比响亮,另酒吧内不少躲起来的少男少女尖叫了起来。
子弹并没有打中领头人的头部,而是贴着太阳穴,打中了领头人身后一个桌子面上的酒瓶。
就那么一瞬间,领头人感觉到了死神就降临在他身后,好在死神有些嫌弃他,并没有收了他的命。
如果说刚刚受到枪口的威胁,领头人吓尿了,那这下就是吓出屎了,满空气都是那股又骚又臭的味道。
林天一脸赞许的夸赞道,“这枪,果真好,就是手感不怎么好,好似枪柄长了什么东西似的。”
说着,林天将枪捧在了手枪,看向枪柄处。
“哟呵,枪柄上还刻着英文,让我念念,郑...”
林天的这句话还没念出来,仿佛就遭到了雷击,剩下的英文卡在了林天喉咙处。
这上面的英文,不就是郑孝恩的英文名字吗?
就说沙漠之鹰手感摸起来怎么不太对,原来这上面刻了字,而且还是郑孝恩的名字。
林天瞬间认出了这把枪,这把枪并不是郑孝恩的枪。
而是秦小虎的枪,秦小虎是雄狮雇佣兵团团长,秦狮的儿子。
秦小虎跟林天的关系自然没得说,但除了兄弟之外,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情敌。
只不过这个情敌,是秦小虎单方面认为林天是他的情敌。
因为秦小虎、郑孝恩、林天三人之间,就处于三角恋的尴尬场面。
秦小虎喜欢郑孝恩,而郑孝恩却把林天当成了梦中男神,林天因为秦小虎是自己的兄弟,也没敢对郑孝恩动念。
这把沙漠之鹰,是秦狮送给秦小虎的成年生日礼物,两年后林天跟郑孝恩来到了雄狮雇佣兵团里,秦小虎便喜欢上了郑孝恩。
于是秦小狮就在他这两年一直陪伴的沙漠之鹰手枪上刻上郑孝恩的名字。
让林天记忆忧新的是,当年秦小虎刻完字后,还拿给林天看,让林天评估,郑孝恩看见枪柄上的字,会不会被感动到。
当年的一幕幕如今还在林天的心里历历在目,林天眼眶不由自主的红了起来。
分团长朝林天喊了一声“将军”,林天这才从回忆中回醒过来。
红着眼眶的林天第一件事就是抓住混混领头人的肩膀问道,“这把枪的原主人,现在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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