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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在看着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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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顾初以往对乔云霄的了解,他不是个吃素的主儿,别人咬他一分他会奉还别人三分,许是乔家世世代代秉承着强势的从商作风,社会地位造就了乔家人骨子里的骄傲,而这种骄傲流传到乔云霄这一代更是明显。乔家虽说在不好的年代被人抄了家,但乔父的精明能干为乔云霄营造了最优渥的生存环境,乔云霄没吃过什么苦,想要什么东西也是唾手可得,在同龄孩子还觉得出国是件奢侈的事情时,小小的乔云霄已经在国外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度假别墅。所以,他的优越感是与生俱来的,再加上见多识广,特立独行,便更是八个不屑十个不服的。

他讨厌受人约束,更不会被别人牵着鼻子走,但今天,虽说他显示出了万般的不耐烦却还是留下了,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他遇上对手了,这个对手就是陆北辰。乔云霄的直面火力对于暗黑城府的陆北辰来说没起到任何作用,向来好胜的乔云霄自然是想留下来狠狠咬他一口。

酒桌上除了红酒外,还上了两瓶白酒,乔云霄曾一度想将陆北辰杯中的红酒换成白的,却始终没有得逞,陆北辰以工作为由声称喝不惯白酒,甚至可以笑着直迎乔云霄的冷嘲热讽,面对他的主动倒酒都能伸手盖住杯口,这番种种令乔云霄是始料未及的。顾初在旁看着心忧,她觉得是乔云霄错误地估算了陆北辰,认为这是在公众场合下陆北辰总不会做得太明显,酒桌上随便叫出谁都是好面子的人,总不会做出拒酒的行为,但,陆北辰就是这么做了。

胖男士会错意了,以为是乔云霄想找人陪着喝白的,见陆北辰拒绝后生怕乔云霄心里不舒服就赶忙开白酒,替他和其他领导们都满上,连连说,“陆教授喝不惯白酒咱们也别勉强,我们来。”

其他领导们也都是酒桌上拼出来的,白酒自然不在话下,乔云霄暗自叫苦,但已是骑虎难下。顾初无奈,幸好酒桌上的男人们没逼着她喝酒。挨着陆北辰坐,她总觉的全身不自在,那边又总会听见林嘉悦的轻声细语,心里就像是扎了一排小刺。

其实顾初不得不承认,林嘉悦有品位有气质,单是全身散发出的女人味就甩了她一条街。这么想着,胃就堵得难受了。拿筷子的手就松了一下,筷子“啪”地落地。

酒桌上的吆喝声太大了,遮住了这声清脆。

顾初弯身去拾,岂料陆北辰快她一步,她的手指就碰到了他的手,刚要缩回去,隔着桌布,他顺势就握住了她的手。

如同一个浪尖打了过来,拍得她有点晕,下意识挣脱,陆北辰却将她的手攥得更紧。顾初不敢声张,心脏却在砰砰狂跳,自然是又羞又急,而这时,乔云霄在旁问,“怎么了?”

问话的同时,陆北辰就不着痕迹地松开了她的手,拾起了地上的筷子,坐直了身子,顾初也只能跟着起身,便听陆北辰叫了服务生,“换一双筷子过来。”

服务生很快拿了一双崭新的筷子过来,陆北辰接过,又递到顾初面前,笑,“顾小姐?”

顾初抬眼看他,他的笑很是善意,可她嗅到了狡猾的气息。

乔云霄微微眯眼,盯着陆北辰,像是猎人盯着猎物似的,林嘉悦在旁没有说话,始终低着头,貌似没看见发生的一切。顾初压了心头的不舒服,接过了筷子,乔云霄马上伸过手臂搂了下她的肩膀,在她耳畔压低了嗓音问,“没事儿吧?”

顾初冲着他轻轻摇头,然后将筷子放下,说,“我去趟洗手间。”

“我陪你。”乔云霄说着就要起身。

林嘉悦的嗓音就温温柔柔地插过来,“我正好也要去,我和她一起了。乔公子,你个大男人的陪着个女生去洗手间不大好。”话毕,隔着陆北辰轻轻拉住了她的手,“走啦。”

顾初示意乔云霄不用相陪,起身跟着林嘉悦去了。

远离了酒桌,呼吸就新鲜了。

又或者是,少了那一份压力后,顾初觉得呼吸也顺畅了。

“看样子你不习惯这种场合呀。”洗手间的化妆镜前,林嘉悦从精致的小手包了掏出支口红,看着镜中的顾初说了句,然后,口红在唇上稍稍点了点,上下唇轻轻一抿,唇色就愈发地娇艳动人。

顾初伸手沾了点冷水,轻轻地拍了下脸,缓解了不适后轻声回答,“是啊,不是很习惯。”

“其实我也挺讨厌这种场合的。”林嘉悦笑了笑,将口红放回了手包里,“如果不是因为北辰在的话,我早就走了。你也知道,那些男人们啊吃吃喝喝的还挺浪费时间的。”

顾初微笑,没说什么。

“你觉得我新发型好看吗?”林嘉悦对着镜子拢了拢头发,将一侧的发丝别在了耳边,露出一枚精致的耳钉,衬得她的耳垂娇嫩白细。

“我觉得挺好看的,相比之前看着干练。”顾初说完,觉得似乎用词不当,补了句,“其实我的意思是,你怎么样都好看,无论是长发还是短发。”还有她的那款耳钉,不炫耀却是低调奢华。

林嘉悦眉眼笑得深邃,“今年流行短发。”见顾初盯着她的耳垂看,便伸手摸了摸耳钉,解释,“哦,这款耳钉会不会太夸张了?”

“不会,配你今天的这身裙子很漂亮。”

“我就知道你是个有眼光的女孩儿。”林嘉悦笑得总是和善,“你知道吗,这是我过生日的时候北辰送我的礼物,他是请万宝龙订制的,平时我都不舍得戴的。不过啊,他生日的时候我也送了他一支万宝龙的钢笔,他也喜欢的不得了呢,工作的时候一直用着。”

“挺适合你们的。”她勉强迎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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