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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女真的好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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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四百多美金,买了一身红尘世俗气,半夜三更走在纽约的街头,乔模乔样的许尽欢还觉得挺美。

难怪说金钱可以买到快乐,真是至理名言。

这花钱的感觉,还是真不赖

做人比做神仙好做人百无禁忌,做神仙却是处处受制

她挺想做人,宁愿一身俗气,也不要这劳什子的仙气

她长得这么好看,青春妙龄,若是个人,此刻正应该良辰美景,红男绿女,缠绵恩爱。

虽然现在提倡晚婚晚育,但十七八岁的大好年华,也不妨碍她小情小调,风花雪月的恋爱一场

这人世间,那么多俊男帅哥,才子英杰。凭着她的美貌,她的手段,莫说拿下十个八个,便是百千个也不在话下

她是来自周武的豪女,慕色爱才乃是本性。

可她偏偏是仙

做了神仙就得守清规戒律,要超凡脱俗

红尘俗世自然是管不到她,可自有天道高悬于头顶,管的并不比凡尘的俗约法律少。

更要命死她亦仙亦凡又不仙不凡,做不成凡人也做不成真仙,就得受两份的约束

简直就是孙猴子套上了紧箍咒,还有两个唐僧站旁边念,要了命了

如今到了纽约,她头上的紧箍咒可算是去了一重

俗约法律去了半重,天道因果去了半重,合起来可不就是一重。

剩下的两个半重,也都奄奄一息,她可松快了不少。

就为这,她也该乐一乐,美一美。

心里美,整个人就跟卸了千斤重担,轻飘飘的就要飞起来。这骨头一轻,饶是千年的大仙也变得孟浪轻浮了。

许渊拎着包跟着她,就看她起先还走的端正,可后来是越走越扭捏,越走越摇摆。

这摇摆还是伴着节奏的,一步一摇,一步一摆,随着她嘴里哼的不知名小调。

这小调说不上好听不好听,宛如猫爪,好似轻羽,往人身上挠,心头拂。

刺一阵,痒一阵,浑身不舒服

他一步上前,伸手拽了她一把。

“好好走路”

“嗯”她回头,眼梢一挑,瞥他。

霓虹落在她眼眸,又顺着眼角流出,光彩绚烂。

他眉头一皱,伸手把她轻轻一推。

“别扭了不怕闪了腰”

闪了腰她又不是七老八十。

抿嘴噗嗤一笑,推开他的手,继续自得其乐的往前走。

谁敢管她她谁的管都不服

这陌生的街,陌生的国,陌生的人,陌生的天与地,陌生的人与情,壮大了她束缚已久的恶胆和放肆

不劝则以,这一全,她是越扭得厉害了

这样扭,在国内大概是要被侧目指点的。

可这里是纽约,压根无人关心

纽约的夜,再夜也是热闹繁华,人来车往。然而人也匆匆,车也茫茫,却无人关心别人的一举一动。

这是一个自由但也冷漠的城市

即无人侧目关注,她便更加放肆。

但许渊受不了快步追上去

她在前头被一个步履匆匆的行人狠狠撞了一下,差点就摔倒。

“欢欢”他吓得心差点跳出来,连忙扶住她。

“你怎么走路的”怒目瞪眼,朝着肇事者怒吼。

可对方压根不在乎,低着头,帽兜盖住脑袋,匆匆离去一身破旧的衣衫,身上还有一股怪味,瞧着像是个流浪汉似得。

“欢欢,没事吧”心里惦记着她,又立刻扭头问。

许尽欢摇摇头,看起来似乎只是受到了一点惊吓。随后一皱眉,伸手插进衣兜里,掏出一样东西,摊开手。

许渊低头一看,立刻睁大眼。

“这不是怎么会”

她的掌心里赫然躺着那块黄水晶似得内丹那一夜的事令人印象深刻,他可绝对忘不了这东西

可这东西,怎么会在她的衣兜里难道是刚才那个撞她的人

他立刻抬头去找,哪里还找得到

这一眨眼的功夫,那个戴帽兜的流浪汉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是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他问她,她问谁

许尽欢一挑眉,把这颗内丹捏在手心,揣进衣兜里。

轻飘飘美得很的心情被破坏殆尽,毫无疑问,她要被迫卷进一些别人的纠葛恩怨里了

到此,再无夜游的闲情。

“走吧回去了”

许渊巴不得她回去就算她不说,他也觉得这事情有些不对头。

那个戴帽兜的流浪汉是否就是那晚的年轻人可他为什么要把这个重要的东西用这种方式塞给她呢

把疑问压在心头,他伸手拦车。

上了出租车,立刻报上圣莫瑞斯酒店的大名。

司机二话不说,踩油门装方向盘,顺着车流就开了出去。

上车之后,她就仿佛累了一般,整个人歪靠着他,和他肩并肩,头碰头。他一低头,一呼吸,气息就扑到她脸上,吹起一阵脂粉香,塞满了他的鼻子。

因为凑得近,把她整张脸都看的一清二楚。粉白粉嫩,乌黑红润,鲜艳之极。

她的美和她的法术一样,有着夺人心魂的力量

塞了一鼻子的香,看了两眼的色,他的心都要满出来,忍不住精神恍惚。可刚才的事沉甸甸压在心头,让他不得不收敛心神。

“撞你的那个人就是那晚那个人吗”他小声的问。

许尽欢垂着眉,两扇睫毛盖住了眼神,似乎是在闭目养神。头顶的旋轻轻转动,是她摇了摇头。

“不是”他想了想,似乎身形气质确实都不像。

那这颗内丹怎么会落在一个陌生人的手里而这个陌生人又为什么要塞给她

她抿着嘴,低着头,沉默不语。

他想了想,依着常理推测,这内丹既然是那个李兴煌重要的东西,断然不会随意交给别人。这个流浪汉多半就是受他所托,用这种避人耳目的法子,把东西交给她。

可李兴煌怎么知道她在这儿难道,他一直都在跟踪他们

一想到他们这一夜的行动都受人坚实,顿时就觉得浑身不自在。

何德何能,竟然被人监视上了为什么

这内丹是李兴煌保命用的东西,又为什么要给她呢

难道说他知道自己有危险,保不住这东西了,所以提前塞给许尽欢。毕竟,那一晚他这东西可是遭了两波人抢,若没有许尽欢的帮助,早就被抢走了。

所以,与其这内丹被那些人抢走,莫如直接把它交给许尽欢。

可如此一来,李兴煌他自己怎么办呢

也是了别人要的就是这颗内丹,又不是他。他把这东西塞给许尽欢,其实就是为了祸水东引。

好一个嫁祸于人的奸计

想通了症结,他顿时气上心头,低声咒骂一句。

话音刚落,就觉得巴掌上一阵清凉,是许尽欢的手拍了上来。

“对不起”他以为她是嫌弃自己骂脏话。结果,那微凉的手掌抓着他的脸庞往下一拖。

他猛然低头,几乎和她面贴面。

怎么回事恍惚间,她的手就拦上他的脖子,勾住。

浓郁的脂粉香将他整个包裹住,略带甜腻的唇膏擦过他的耳垂,她在他耳边轻语。

“小叔低头,别动”

她缠绵的动作让他恍惚,但话语里的寒意让他心头一颤,整个人清醒过来。

怎么回事她为什么叫他别动

他没有抬头,任她勾栏这自己的脖子,低下头去。但眼睛情不自禁睁大,看向车窗外。

窗外一片漆黑,黑如浓墨,把天地万物都遮盖起来

这怎么可能

纽约的夜是霓虹万丈,圣莫瑞斯酒店又是在闹市区,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和车辆,彻夜不断。

这车究竟是往哪里开

可不管是往哪里开,也不会有这样浓如墨黑如膏的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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