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纽约他就有忙不完的事,日进斗金的同时,也是忙得分身乏术,有限的时间他也得用在许尽欢身上。
虽然许大仙瞧着他挺烦,宁愿自己一个人找乐子。
但他岂肯放她单飞,不然飞跑了,上哪儿找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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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礼是在三天后举行的!出殡的前一天是告别会,会场就设在殡仪馆的副楼大厅里。
这一场葬礼,殡仪馆索要甚多,然而办的也是极为体面妥当。整个大厅布置的庄严肃穆,虽是遗体告别会,可气氛并不凄惨哀切。反倒是窗明几净,阳光明媚,素白的百合铃兰芬芳欲滴,围绕在台子前,簇拥起一座结实体面的棺材。
棺材里躺着段老先生,也是收拾的极为整洁漂亮,宛如一个可以摆在橱窗里供所有人参观的假人。
老先生是上过手术台的,天灵盖都被掀开。但此时他稀疏的白统统都向梳后脑勺,打理的干干净净,整整齐齐。隐约从丝间露出的头皮,也洗的干净整洁,绝无半点血污和疤痕。双目紧闭,面容肃穆,穿戴整齐,躺在棺材里就像躺在自己的床上一样安详平静。
棺材底下垫着防腐的材料,衣服裤子也都是熏过特殊的香料,台子前又摆了那么多香花,就算靠的再近,也绝闻不到一丝异味。
西方殡仪馆只有一套“收拾”尸体的法子,除非碎成渣连缝都缝不起来,否则保管能有一个极好的体面。当然,价格也是很体面的。
但对段迦仁来说,这钱花的值。虽然,他并不知道自己老父亲的尸身究竟被如何“收拾”了一番。
来告别的人不少,有段家的各路亲戚,也有老爷子的同事朋友,还有大学里的学生。虽然老爷子不受自己亲儿子待见,但在外人眼里倒是个极可亲可爱的漂亮老头。有一个体面的外表,一份体面的工作,如今又是一场体面的葬礼,无论生死,段老先生都是体面漂亮的人物。对这样体面的人物,身边的人总是乐于成全这份体面,自己也沾一点体面。
但这场体面的告别会上,还是出现了一个不怎么体面的“污点”。
那就是老爷子的私生子,段迦仁的便宜弟弟,段迦康也来了。
段迦仁无法阻拦这个弟弟出现。一则于情于理,人死灯灭,他不能拦着老爷子的另一个亲儿子送最后一程。二则他也犯不上跟一个小孩子计较,太丢份。
但两个亲儿子见面,终归还是很尴尬。
何况,带着这个儿子过来的人还是老爷子的另一位“红颜知己”rads;。
段老先生既然是个漂亮人物,身边自然是少不了人的。
段迦仁跟这个便宜弟弟没话说,跟老爷子的人也没话说,他只是略微一点头,就自顾自走开了。
段迦康在那位红颜知己的陪同下,上前跟段老先生道别。
十岁的孩子,不声不响,一脸肃穆的朝着棺材鞠躬,然后默默退到一旁,把瘦小的身影隐匿于众人之间。
红颜知己嘱咐他坐在长椅上别乱跑,自己则独自去找段迦仁,把段老先生生前的一些话带到。
这女人一走开,段迦康就麻溜的跑路,自顾自找寻许尽欢去了。许尽欢是被段迦仁拘来的,理由是她身为他的未婚妻,这样重要的场合怎么能缺失?
他不指望她接人待物,不敢也不舍。但她是他的主心骨,定海针,她在这儿,他才心安。
他如今父母俱亡,成了一个顶顶可怜的“孤儿”,她得疼着他点才行。
就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人!都快三十岁的成年人,还有脸说自己是可怜的孤儿,要个小姑娘疼他。
可架不住他没皮没脸,软磨硬缠。
许尽欢怕了他,也是闲着没事,就在这儿点卯。
守着棺材,她是不干的。在大厅里转了一圈,勉强跟着他应付了几个人,她就跑到外面晒太阳。
副楼后面是个小花园,有一墙的白玫瑰,开得正好,很是值得一看。
不应付不知道,段迦仁没想到自己在美国有这么多亲戚,想必当初在国内也是个大家族。不仅段家人多,就连他母亲那边也是大马一个大家族。
正所谓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他如今风头正好,各路亲戚自然都愿意过来增光添彩,哪里管他烦不烦。
这群亲戚跟苍蝇蚊子似得围着他,嗡嗡嗡,烦死人。
他这边越烦,就越觉得许尽欢躲在花园里清闲。好容易摆脱了这些苍蝇蚊子,他两脚生风的飞到后面,也不管有没有人看见,看见了会不会笑话,走过去蹲在长椅边,一头扎进她怀里去。
“你抱抱我,抱抱我!”嘴里跟个孩子似的撒娇。
他又不是小狗小猫,一米八的身量,近一百四的体重,这一头扎过来,就跟个炮弹似得。
咣的就撞进她怀里,不管不顾。
不管脑袋撞进来,两只胳膊还跟藤条似得,千年成精的藤条,啪啪的缠住她的细腰,裹得死紧死紧。
许尽欢没给他撞晕过去,也得给他勒的断气!
“干什么?”十分恼恨,伸手拔他头,用力扯。
头皮疼,但心里甜。为了她,当秃子也没关系。他就跟老藤成精似得,扎根在她怀里就不挪窝了,任她怎么拔!
“烦死了!怎么来这么多人?烦!”
嫌烦?那别开告别会呀!直接把棺材往土里一埋,多省事。
还不是他自己招惹的!
那是他老子,又不是家养的小狗小猫,死了挖个坑一埋就了事rads;。就算是宠物,现在也有办葬礼的呢!她怎么就这么狠心无情。
是他老子,又不是她老子,她有情有义算什么?
怎么不是?她是他未婚妻啊!他们就差一张证一桌酒!
那还差着一张证一桌酒呢!没有,就是没有!不是,就是不是!
被噎的哑口无言,段迦仁气的肚饱。抬起头恨恨瞪着她,他跟狗似的蹿起来,照着她花朵一般娇艳美丽的脸就是一顿乱啃。
气起来,真是恨不得活吃她!
被狗舔了一头一脸的口水,差点没把许尽欢恶心死!
真是蹬鼻子上脸!她略微对他和善一点,忍让一点,他就得寸进尺,步步紧逼。
她心里看不上他!觉得他不够英俊潇洒,不够威风堂堂,不够聪明卓越,不够富贵体面,总之他或许是一个出色的男人,但也只是一个出色的男人而已。
能被她看上的男人,那得是人中龙凤,天下无一。最起码,也得是一朝国师,譬如白云子那样的。
然而当年,她也没看上白云子呢!
他,一个美国商贾,又算得上什么!
可这个美国人心很大,削想她呢!她岂会不知。
然而翻脸还犯不上,因为这里是美国,西洋人的地盘。她还用得着他!
何况,他把她伺候的太周到,太舒服,而她又太懒,不想为了生活琐事烦忧。
既然不想翻脸,那也只好各自退一步。
好在段迦仁还不至于昏了头,抹了她一脸口水,他也赚到,便心满意足的退下,摇头摆尾的继续去应付那些烦人的亲戚。
许尽欢从坤包里掏出一块素色的手帕,皱着眉擦脸。
冷不丁的,从花墙背后就跳出一个瘦小的身影,对着她喊了一声。
“许疯子?你还记得我吗?”
她手停住,眉梢一挑。
“猴子精!你也来了?”
来者自然就是段迦康!美国的牛奶面包把他养白了许多,连个子都蹿高了一截。然而兴许是因为小时候亏空太多的缘故,他仍然是瘦,依旧还带着点猴样。
不过如今这瘦猴穿着考究的小西服,带着小领结,踩着小皮鞋,已经是一只体面的小猴。
但猴就是猴,这猴崽子躲在花墙背后不声不响偷偷看了一出好戏,这就足叫许尽欢心里不自在。
可猴子精心里也对她很不自在呢!撅着嘴巴质问。
“你怎么跟他在一起?你有手有脚有本事,怎么不自食其力?偏偏要傍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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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喜欢不管事的大老爷和操碎心的大太太这种搭配!大老爷当然必须是女主,大太太则不一定是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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