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火烧的?是谁那么狠心烧她?她才是一个九岁的孩子啊。(风雨首发)”林晨吃惊地问道。
毛震说着摇了摇头,忍不住说道:“她被流浪汉从火场背出来的时候,大火烧坏了她的左手,她的左手的手指都被烧没了。脸蛋也被烧坏了,全身还有许多地方是烧伤的伤痕。这样的人,别人看到了,都觉得可怕,谁还敢收留她?”
“你怎么知道的?你见过她?”林晨问道。
毛震点了点头说道:“是的。我见过她。我到这里来的第一天就见过她。她如今是死,是活,我还真的不知道。”
“她怎么了?”林晨问道。
毛震并没有回答林晨的问题,他说道:“方翠是因为被烧的原因,别人不想收养她,但是很多人想要收养她妹妹方芳,方芳却怎么也不肯离开姐姐,方芳一哭,方翠就受不了。她宁可自己苦一点、累一点,也要将妹妹带在身边。哪怕是去偷东西,也要养活她妹妹。”
“有一次,那个把她们从火场里背出来的流浪汉,因为偷东西被人打了一顿,打得双腿都骨折了,呵呵,没有钱治伤,他就爬到了桥洞里,那个桥洞其实是方芳姐妹住的,方芳姐妹看到他可怜,又想到他曾经救过她们,所以就承担起照顾他的责任了。”
“她们姐妹开始了乞讨。”
“因为方翠的伤,也因为方芳的年纪,所以她们乞讨倒也能够赚到了一些钱。有了这些钱,请来大夫给这个流浪汉治伤,在她们姐妹的照顾之下,流浪汉的伤逐渐地好了起来。三个人,就开始相互扶持地过日子了。”
林晨听到这里,不由点头,他可以想象出三个可怜的人相互依偎地过日子的。
“再后来,那个流浪汉的家人找到了他,流浪汉得了一笔钱,买了房子,也收养了方翠和方芳姐妹两个人,成为了她们两姐妹的养父。”毛震说道,“如果故事到这里的话,估计会是一个美好结局的神话故事。”
林晨知道故事肯定不会到这里就结束了,否则毛震也不会说方芳是一个可怜的人了。他看着毛震,让毛震继续将故事讲完。
“在十年前,方芳还是一个十一岁的女孩,她姐姐和她们的养父好上了。【更多精彩小说请访问】结婚了。婚后,两个人很快就有了一个孩子。”毛震说道,“一家过得非常的幸福,可以说,许多曾经认识他们的人,在内心都是祝福他们的。”
林晨叫道:“等等,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养父母是不能够和养子女结婚的啊。这样不是违法了吗?”
毛震听到这话,不由讪笑地摇了摇头,他说道:“首先,他们之间的收养关系,都不是法律上的。他们只是住在一起,相互间彼此承认收养关系。他们根本没有去办理收养证明和公证。因此,方翠和她养父之间的婚姻没有任何阻碍的。”
林晨听到这话,不再说话了。其实,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因为,这两个人也许是真心相爱的,真心相爱的两个人,是应该得到祝福的,是可以无视世俗的一切规矩的。
毛震说到这里,竟然不说话了,他抬头看向窗外,目光当中隐隐带着泪光。
林晨有一种感觉,毛震也许不只是一个十九岁的复读少年那么简单。他应该还有别的身份,起码和那个叫做方芳的女孩子,是有瓜葛的。
“林晨,我想问你一个问题。”毛震看向林晨说道,“你相信天意吗?”
林晨摇头说道:“我相信人定胜天。”
毛震说道:“可是有一句话叫做‘天命难违’。”
“如果不去试一下,怎么知道自己不可以改变天命呢?天命难违,那是对于弱者而言的,对于强者,那就是站在命运的顶端,扼住天命的咽喉,让天命为自己所改变,为自己所用。你说呢?”林晨对毛震说道。
毛震听到这话,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林晨看到毛震笑得那么怪异,他虽然在笑,可是眼睛却是湿润的、一副哀伤。
“毛震,你是不是和那个流浪汉有关系?”林晨尝试性地问道。
毛震说道:“我继续和你说下面的故事。不过,下面的故事实在太惨了,你可以把它当成是一个故事来说。不过,我希望这个故事,只发生在过去,永远不要再发生再未来,也不要在发生在眼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