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我们使用都是白色光的,也有暖色的橘黄灯光,是根据人眼睛适应程度和光线刺激选择,一般视力非常好的,用白色不会觉得刺目,而视力适应能力差一点的,用柔和些的会觉得舒服,蓝光比较少见,要经过特殊处理,而且很多人并不喜欢这样灯光,非常刺目,相当于你在深夜中适应了黑暗后,忽然被强伏特的灯光直射眼睛,有的能在强烈刺激下造成瞬间失明。
法医将蓝光递给我后,我直视太阳几秒钟,直到视线内出现一个跟随的小白点后,我才将蓝光打开,给自己眼睛一个缓冲时间,不至于被刺激得太难受。
我将手电筒照在黑色皮包上,发现了一抹很不易被察觉的红色血渍,我指给法医看,“这里,夹缝内,提取一下。”
其实已经完全干涸,但法医用工具和溶液,能在不稀释血液的情况下,完全提取血液内蕴含的一些我们破案鉴定需要的东西,法医拿着一种蓝色液体,用纤细的试管根据我照射出的血液存在位置,涂抹在上面,氤氲了大约半分钟,然后再吸回,用塞子锁住,放入真空无菌塑料袋内。
小魏蹲下看了全过程,他对我说,“皮包上的血液,如果不出意外,应该是死者所有,皮包内物件没有少,钱财和手机以及一些首饰都在,证明凶手目的是奸污和杀害,并没有劫财的想法,之前你说猜测的有一点可以被推翻。”
我点点头,“没错,不是临时在这里碰到受害者,看到她比较时尚认为有钱而劫财后失手杀人。那么剧烈蓄意谋杀又近了一步。这样的案子比比皆是,但基本不会在这么荒僻的地方,而且距离那边公路摄像头恰好是一个没有被拍摄进来的死角,根本无从考证,除非在被杀过程中,有目击证人。”
小魏说,“并不需要被杀过程时的目击证人,只要有看到死者和谁在一起,或者在死者被杀时间前后,有谁单独从芦苇荡和这边高地位置离开,就能列为头号嫌疑人进行排查和怀疑。”
我将目光重新移回皮包上面,“其实并不能以凶手没有劫财就断定这上面的血和他无关,任何人在被杀之前,见到凶手都会有点感应,这是人求生本能,除了被偷袭的,无力还击之外,都会有对抗挣扎,死者尸体我刚看了一眼,指甲非常长,中间有泥土痕迹,但并没有芦苇,也就是说,死者如果被性侵,不是在芦苇内,否则她不可能什么都没有抓到,而是在这边泥土高地上,我的假设是,凶手将死者带到芦苇荡内,两个人之前认识,并且有感情纠葛,凶手和死者发生了争执,应该是死者并不同意什么,凶手也许预料到了,有备而来打算鱼死网破,也许是临时起意,但前者可能更大,否则不会这样周密设计干扰我们视线,很明显这边地势他都了如指掌,才会在短时间内杀人奸污逃离并且分出虚假的第一现场,掩盖他本身的罪恶步骤。”
法医蹙眉思考了一会儿,“其实绝大部分的杀人行凶案,都是冲动之下造成的伤亡,凶手惊慌中会留下痕迹,而稍微聪明些,或者说以前对这方面的影视剧书籍有过钻研等,都会有点反侦查意识,而这边并没有什么行人经过,凶手胆子大,冷静下来后抹掉痕迹,转移现场,也不无可能,不能肯定是有预谋的,但我们只能这样怀疑,也要有两手准备。”
小魏点点头,“你们两个人的想法我都完全赞同,我是对于分析案情和侦查线索一窍不通,我倒是可以冲锋一线,所以我凭直觉觉得,相信方哥的说法,是有预谋的,任何人再冷静在沾上了人命也很难自持,一定是早就想到了要来了结死者,才会按部就班有条不紊,干扰我们虽然失败,但是因为方哥在,他多精啊,如果单纯我们破案程序的话,一般都会在发现死者地方列为第一现场,在之后破案过程中发现了死角走不通,再返回来推翻,重新寻找第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