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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毁了潇洒风流多才帅气的我在学校的风靡时光啊。
但现在想想,我早就释怀了,其实在那次同事会,那些混小子们旧事重提想挖苦我打我的脸,我就惊讶发现对于这段我自认为是伤疤的往事,我根本没有一丁点的反应和悲愤,反而觉得它是我年少时代青葱岁月最值得铭记的一笔。
人一辈子如果太一帆风顺没什么意思了。
那还叫人生么。
我的学业、我的家境、我的事业、我的情路,几乎是我想怎样现实就怎样,如果不是冉彤这一段让我看到了世事难料女人善变,也许苏紫悄无声息离开我我就真的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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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太爱她,远比我对待冉彤更深刻几百倍,她的离开在我本身经历这么丰富下还造成了我消沉一个多月瘦了十斤差点抑郁症的后果,假如我之前从来都是风光而不可一世,那没有经历过背叛和被对方抛弃的滋味儿,我会扛不过去的。
包头这个自诩这人的屌丝曾在失去嫣儿语重心长的对我说:其实年少时代最容易愈合和遗忘的就是伤口。
结果他没做到,我倒是轻而易举验证了这句话的真谛。
所以说来说去,我倒是应该感谢冉彤,她曾伤害了我,又何尝不是造就了我。
我离开芦苇荡后,从公路上拦了一辆出租,是周边城市进入的,要来拉一个老客户,顺道多做一笔生意,把我给捎回去。
小魏原本要我等一会儿,清理现场后,让我跟他一起做警局车回市区,但我懒得等了,我就是这么一个我行我素的人,我宁可再自己花费三十块钱回去,我也不在乎这点,但我不想等人,我等了苏紫好久,等人的滋味儿太难受,我这辈子也不要再品尝了。
不管等谁。
都是这样。
我希望永远是别人看着我的背影,而不是我站在原地看着对方背影,然后默默的像个傻逼一样说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