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罪和包庇罪的案件性质有天壤之别,法官临时决定休庭重新安排审理。
如果她们之前的供词属实,在这个案子里,许桐至多只是故意伤人,而盛昭曦则是直接导致被害者死亡的凶手。
第二次开庭,盛昭曦就直接被并为故意杀人案同伙来审判。
之前和贾律师商量好的自认罪也无法再实施,那晚生的事究竟如何只有当事人知道,盛昭曦只能尝试着自辩。
但王海川在被烧时未死的事情让她乱了分寸,满脑子想的都是她杀人了。一向伶牙俐齿的她,这会儿连辩解的勇气都没了。
“第二被告盛昭曦,请问你是何时又如何现被害人王海川的尸体。”
“上周一晚上,大约凌晨十二点。许桐打电话给我说她错手杀了她先生。”
“你之前可曾见过他们夫妇二人,两人关系如何”
“在案前两个月,我曾见过他们一次。他们夫妻之间关系比较冷漠,我怀疑王海川曾长期家暴许桐,致使她最后冲动杀人。。或者说伤人。”
“你说怀疑就是你未曾亲眼见到过。”
“是。”
“提出将尸体丢在垃圾场并焚尸这个建议的是谁”
“是我。”盛昭曦低头回答。是她提出将尸体抛到郊外垃圾站,许桐当时说尸体就暴露在外面怕还不等第二天新的垃圾运来堆填就会被人现。于是她想了想提出来焚烧的主意。每天垃圾站要焚烧那么多垃圾,更难被现。
“最后真正动手的人是谁”
“是我。”尸体是用她的车运走的,许桐害怕,从车里拿来打火机。火也是盛昭曦亲手点的。
“据悉第二被告是警局的一名公职人员,在得到第一被告许桐的电话求助并赶往现场的时候,为什么不第一时间报警反而选择帮其隐瞒,你难道不知道这是知法犯法吗”
“我知道。”
盛昭曦连一句多余的辩解都不愿意说,贾律师连连摇头。
公诉方则是越战越勇。“所以你铤而走险帮助第一被告许桐做出杀人焚尸这么凶残的行为究竟是出于何种目的”
“我不知道他那时还活着。。”盛昭曦的解释在咄咄逼人的公诉方面前显得毫无说服力。
“你知道的。”公诉方的检察官很嘲讽的笑了。“而且据我所知,你和第一被告许桐早在十年前就是同学关系并且是很好的朋友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