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7章 治大国如同颠锅
2018-04-15 作者: 饱吹饿唱
第1567章 治大国如同颠锅
朱由检让廷臣们看的文章,就刊登在《京华时报》当天的头版头条上,题为《肃宁赋役乱象》。文章并未署名,是以一个当地童生的身份,讲述北直隶河间府肃宁县在征收田赋、分派徭役中的种种积弊。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投献。与投献皇庄类似,肃宁县民田也存在大量的投献现象。不过他们投献的对象不是皇庄,而是不需要纳粮的官绅。魏忠贤就是肃宁县人,俗话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他的族人,比如侄子魏良卿,发迹以后在肃宁县大肆买地。
魏良卿当时获封宁国公,按规定他名下的田地当然不用纳粮。问题是肃宁县的很多地主与魏良卿勾结,以“投献”名义把自己的土地挂到魏良卿名下,这样也就不用交田赋了,只需要给魏良卿一些好处便可。结果他们皆大欢喜,只是朝廷受损。魏忠贤倒台、魏良卿失势以后,这些地主又与当地官府勾结,把“投献”之地拿出来,改投在其他官绅名下,仍然继续偷税。
二、谎报灾情。因为朝廷有规定,因天灾减产绝收,可以蠲免田赋。当地地主便勾结官府,几乎年年报灾,没灾报成有灾,小灾报成大灾。朝廷又疏于巡查,便年年被这么糊弄,不知少收了多少该交的田赋。
三、粮长弄权。官府嫌征粮麻烦,但为了应付征粮任务,体现政绩,往往把征粮权“转包”给某些大户,这样的大户就叫“粮长”。每到夏秋征粮之时,这些粮长把固定数额的田赋交上去,官府就算完成任务了,然后粮长再向农户挨家催征。这里面就有诸多弊端,粮长经常利用农户不熟悉朝廷法度,肆意滥征,如农户敢“抗赋”,便送交官府治罪,致使农户苦不堪言。
四、淋尖踢斛。征收田赋时,都是堆成底圆头尖的粮食堆,老百姓堆好以后,官差故意在粮堆上踢几脚,溢出来的谷物不准纳粮人往回扫,也不算纳粮之数,说是弥补粮食运输过程中的损耗,实则都是地方官吏私分了。数额虽然不大,但给百姓造成的印象极坏,严重败坏了朝廷和官府的形象。
五、银钱折价。田赋分征粮和征银二项,其中征银时,因为老百姓平常很少用价值较高的银子,而是用价值较低的铜钱结算,但交田赋时,必须兑换成银子。官兑的价格是一两银子兑一千文铜钱,但实际上民间银贱铜贵,一两银子只能兑六七百文铜钱。赋吏强迫老百姓用官价兑换银子,转手就用市场价再把银子换回来,每征一两银子,便可获得三四百文的利润,这些利润全被他们中饱私囊了。
六、滥收火耗。官府征收上来的税银,按规定要重新熔炼成五十两一锭的金花银,这个过程中会有一些损耗,称为“火耗”。官府便以此为名,向百姓额外征收“火耗”银,征收比例并无定限,但肯定比实际损耗大得多,多出来这部分,也就进了私人的腰包。
廷臣们其实心里都明白,这些积弊可不是肃宁县独有,全国各地皆是如此。这些玩意虽上不得台面,却是人人熟知的官场“规则”,谁做地方官都是这么玩,否则怎么会有“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之说?如今却让《京华时报》捅了出来,被皇帝揪住不放,这让这些大臣们情何以堪?尤其肃宁知县还是个东林党,如果皇帝借着这个由头,开展对东林党的打击,那可怎么得了?